资金类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年度申报指南
《若干措施》第九条、第二十条。
资金类
深圳市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征集2026年宝安区第二批科普基地开放共享支持计划项目的公告
项目名称:第二批科普基地开放共享支持计划(项目编号:2026BAKX07) 项目征集对象:区内各级科普基地(非财政拨款单位)。 项目内容和要求:支持和鼓励区级及以上科普基地遵循开放共享、惠及民众的原则,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特色资源,扩大开放规模,开展公益性科普展教服务活动不少于10场,以“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服务中小学“双减”和公众科普需要,提升青少年的科学兴趣,促进公众对科学价值的认同。 经费额度:20万元。 立项金额:每项不超过4万元。 立项数量:立项数量根据项目申报数量及项目预算确定。 项目周期:2026年11月30日前提交验收材料。 项目验收要求:按要求完成开展公益性科普展教服务活动。针对受众开展不少于50人次的满意度调查,撰写活动举办情况的工作总结(不少于1000字,并附上活动图片)。
荣誉类
深圳市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第二批宝安区科普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符合《宝安区科普基地管理办法》(见附件1)认定标准,能够依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开展科普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单位,均可申报深圳市宝安区科普基地。
资金类
关于开展2026年宝安区软件信息产业园复核申报工作的通知
宝安区软件信息产业园有效期已满的园区。
资金类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支持小游戏产品开发发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鼓励企业开发用户量大、活跃度高的小游戏产品。对于在国内外合法游戏平台成功上线发行并稳定运营六个月以上的小游戏产品,给予游戏开发企业单个产品3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9万元。支持小游戏产品提升品质和在互联网企业、终端生产制造企业等的小游戏运营平台上线推广,对于精品小游戏产品,给予游戏开发企业单个产品20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荣誉类
宝安优品征集工作指引(第一批)20260902
本次征集围绕宝安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按照行业领域与应用场景双维度进行分类,征集具有智能化、数字化、功能性创新特征的产品、技术装备、系统平台及综合解决方案。产品应当做到可感、可知、可体验、可落地,能够在相关重点场所开展实际应用、实物展示及互动体验。本次征集2026年第四季度科技创新产品,后续按季度征集并更新产品目录。
资金类
第七届 “宝安工匠” 评选开启,最高奖励20万元→
宝安大工匠:每人20 万元 (新获评“宝安大工匠”的历届工匠,奖励资金按照扣除原发放数额后补足剩余部分) 宝安工匠:每人 10 万元奖励资金按5:3:2分三年发放,获评人员还可按照宝安区人才政策享受对应人才待遇(以官方政策为准)。
资金类
宝安区关于开展2026年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支持项目申报的通知(5大类)
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车规级IGBT、MOSFET、MCU等半导体领域,车规级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光纤惯导、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定位、智能座舱等智能化领域,车用无线通信、云服务终端等网联化领域,先进动力电池、电机系统、电控系统等电动化领域技术研发,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资助金额的20%给予配套资助,最高300万元。 (来源:2025年的政策) 加速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平台建设。聚焦智能网联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技术领域,对经国家、省、市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资助金额的20%给予配套资助,最高200万元。 (来源:2025年的政策) 支持建设优质公共服务平台。鼓励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测试检测、高精地图、车路协同、场景仿真等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服务平台,按市级资助金额的20%给予配套资助,最高200万元。 (来源:2025年的政策) 支持企业开展车规级检测认证。鼓励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开展车规级检测认证,消费类电子企业将产品向汽车类电子方向延伸,对通过ISO16949和AECQ系列认证的企业,按其实际认证费用的20%给予资助,每年最高100万元。 (来源:2025年的政策) 支持举办行业展会和学术论坛。支持龙头企业、行业组织举办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形象和地位有促进作用的产业峰会、高端论坛及展会。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资助金额的20%给予配套资助,最高150万元。 (来源:2025年的政策)
资金类
2026年度宝安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开始啦
个体工商户满足以下“名”“特”“优”“新”情形之一的,符合入库标准。
其他类
【时间根据类别截止】宝安区“四上”企业纳统指南
年度申报 每年10月至12月底左右进行申报,一般分为两批,具体时间以上级工作通知为准 月度申报 每年2-12月开展,2月月度入库申报截止时间在1月中旬左右;3至12月月度入库申报截止时间为当月5日前
荣誉类
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征集优质企业申报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截止时间仅供参考]
(一)创业板第三套上市标准 该标准主要面向商业模式相对成熟、具备规模化潜力,但因前期投入大而暂未盈利的科技型企业(先进制造、互联网、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具体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二)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 2026年4月最新增设的标准,专为适应新兴产业“高投入、高成长”和未来产业“长周期、高研发”的发展规律而量身定制。新型消费、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优质企业同样适用此标准。该标准包含两项可选指标,满足其一即可: 指标一: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指标二: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1亿元,且该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资金类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宝安区博士工作室日常经费资助操作规程》的通知[截止时间仅供参考]
对设立博士工作室的单位开展博士科研工作期间的日常经费,按每名博士 10 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资金类
【分批受理】宝安区申报大力支持医疗人工智能全要素创新发展--支持医疗人工智能模型训练及推理
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需求方年租用智能算力开展AI大模型训练、推理费用达到50万元(含)以上,以训力券单次抵扣不超过服务合同金额的20%。同一需求方每一年度累计申请的训力券额度最高100万元,需求方签订多个服务合同的,在单位总额度内汇总向宝安区卫生健康局申报。同一需求方上年度未完成兑现的训力券额度累计计入本年度额度。
资金类
【分批受理】宝安区申报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大健康产业重点领域发展 --提升康复养老产业发展水平项目
对科技含量高、占领市场前沿的中高端康复医疗器械设备并量产的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5%给予资助,单个主体最高300万元。
资金类
【分批受理】宝安区申报全面支持外商独资医院办医--支持港澳药械产品临床应用
(1)对获批“港澳药械通”的医疗机构给予50万元奖励。 (2)对首次申请使用的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械并完成实际采购、投入临床使用的,每个品种给予5万元奖励,单个主体每年最高100万元。
资金类
【分批受理】宝安区申报大力支持医疗人工智能全要素创新发展--支持构建高质量医疗行业语料库
根据企业开放的语料数据规模质量、更新频率、潜在价值和应用成效等因素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与市级奖励经费一致。具体标准如下: 1. 企业年度开放中等规模语料数据,满足数量条件且更新频率较高、应用成效较好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应用价值的,经深圳市数字深圳联合创新中心(人工智能创新实验室)检验语料质量较好的,奖励0-40万元(含)。相关数量条件如下(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预训练文本类数据在10万到6000万条(含)之间、标注文本类数据在1万到60万条(含)之间、指令集/图片类数据在1万到60万组/张(含)之间、音频/视频类数据在100到2400小时(含)之间、结构化数据在10万到1000万条(含)之间,其他类型数据按实际情况评定。 2. 企业年度开放较大规模语料数据,满足数量条件且更新频率高、应用成效显著并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应用价值,经深圳市数字深圳联合创新中心(人工智能创新实验室)检验语料质量较好的,奖励40万-100万元(含)。相关数量条件如下(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预训练文本类数据大于6000万条、标注文本类数据大于60万条、指令集/图片类数据大于60万组/张、音频/视频类数据大于2400小时、结构化数据大于1000万条,其他类型数据按实际情况评定。
资金类
【分批受理】宝安区申报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大健康产业重点领域发展--支持医美产品研发创新
对首次获得Ⅱ类注册证的企业,每张注册证奖励50万元;对首次获得的Ⅲ类注册证的企业,每张注册证奖励200万。单个主体每年累计获得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资金类
【分批受理】宝安区申报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大健康产业重点领域发展--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
资助标准 开展Ⅲ期临床试验或获批上市的中药创新药,每个品种按照项目审计的实际投入给予50%资助;医疗器械获得第Ⅱ、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单个产品注册证书分别给予5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单个主体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资金类
【分批受理】宝安区申报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大健康产业重点领域发展--支持医疗美容服务提质
1. 对首次获得3A等级评价的医美机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 对首次获得4A等级评价的医美机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3. 对首次获得5A等级评价的医美机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资金类
【全年工作日受理】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发布《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在站培养资助操作规程》和《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出站留用资助操作规程》及相关安排的公告
1.《在站资助操作规程》和《出站资助操作规程》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实施“凤凰英才计划”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深宝人〔2025〕27号)(下称原《规程》)中“二、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配套资助操作规程”和“三、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日常运营经费配套资助操作规程”的内容同时废止。 2.本规程实施之前,符合原《规程》中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配套资助和日常运营经费配套资助申请条件并于本规程实施后1个月内提出申请的,仍按原《规程》执行。 3.本规程实施之前,获《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深人社规〔2024〕2号)在站生活补助第一期的博士后所属设站单位,可在本操作规程印发后6个月内申请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在站培养资助。
荣誉类
关于开展2026年宝安区内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的通知20260113
(一)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信用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本企业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市参保的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上(在本企业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正常缴交失业保障费用的在职职工)。 (二)具备与评价职业(工种)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等硬件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每个职业(工种)不少于10个工位。 拟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需要具备以上全部条件。以技能培训、业务咨询等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不可以申请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其他类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数字文娱软件和互联网企业入驻数字文娱基地的通知
(一)优惠标准 对满足条件入驻优质楼宇的数字文娱企业,其配置标准内的租赁面积(详见租赁面积配置标准),可按照如下标准享受租金优惠: 1. 对2025年入驻优质楼宇的企业,享受12个月免租;2026年剩余月份租金按照市场参考价的30%缴交;2027年,根据企业上年度月平均营业收入增速情况,租金按不同比例缴交: (1)企业上年度月平均营业收入增速20%(含)以上,当年度租金按照市场参考价的30%缴交; (2)企业上年度月平均营业收入增速为10%(含)至20%(不含),当年度租金按照市场参考价的50%缴交; (3)企业上年度月平均营业收入增速为0(含)至10%(不含),当年度租金按照市场参考价的70%缴交; (4)企业上年度月平均营业收入增速为负,当年度租金按照市场参考价缴交。 2. 对2026年入驻优质楼宇的企业,当年度租金按照市场参考价的30%缴交;2027年租金按照市场参考价的50%缴交。 3. 对2027年入驻优质楼宇的企业,当年度租金按照市场参考价的50%缴交。 (二)办公面积配置标准 1. 上一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不含)以下及新成立企业:优惠租赁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 2. 上一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营业收入每2000万元对应不超过200平方米优惠租赁面积; 3. 单家企业优惠租赁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 企业可按需租赁,超出配置标准部分的面积按照市场参考价缴交。
资金类
【注意不同项目不同时间截止】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宝安区引才伯乐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新引进受聘“凤凰英才岗”人才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新引进受聘“急需紧缺岗位”人才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经宝安区人才工作局备案,属于有效申报或入选2025年度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才所依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四)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协助各类用人单位开展引才工作、对我区引才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经行业主管部门或街道推荐,并由宝安区人才工作局审核认可的产业园(孵化器)运营主体、社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个人。 申请时间 (一)新引进受聘“急需紧缺岗位”人才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18时,通过宝安亲清政企服务平台申报系统提交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 (二)其余奖励对象需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18时,通过宝安亲清政企服务平台申报系统提交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
其他类
宝安区关于建立具身智能等产业领域专家师资库的通知【长期有效】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部门或机构在具身智能、低空经济、新能源、网联汽车、跨境电商相关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丰富实践经验和突出专业能力的专家学者,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科研人员、工程师、研发骨干、技术能手、资深从业者等,在职在岗人员或退休人员均可。
资金类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人才奖补政策(个人9类+企业12类)【截止时间仅供参考】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人才奖补政策(个人9类+企业12类)【截止时间仅供参考】
资金类
宝安区引才伯乐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20250415
(无描述)
资金类
宝安区引才伯乐奖-用人单位申报20250415
(无描述)
资金类
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实习补贴申报宝安区20250214
(无描述)
资金类
B4173 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实习补贴备案申报宝安区20250214
(无描述)
资金类
B4171 宝安区首席工程师工作室日常运营经费资助申报宝安区20250214
(无描述)
资金类
B4174 宝安区首席工程师工作室启动经费资助申报宝安区20250214
(无描述)
资金类
B4169 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日常运营经费配套资助申报-宝安区20250214
(无描述)
资金类
B4172 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配套资助申报宝安区20250214
(无描述)
资金类
B4170 留学人员创业配套资助申报宝安区20250214
(无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