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咖啡满电出发-项目详情

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仅供参考
截止日期
2025年11月05日(Wednesday)18:00:00
状态
进行中
时间信息
剩余 01867

项目描述

(一)创新基地申报条件

  本市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企业,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部门。具备基本的基础设施和研究条件,已取得1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

  3.注重科研投入。连续两年每年研发投入总额不低于500万元;研发型事业单位具有必要的经费保障。

  4.拥有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含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以上的研发人员数量在20人以上。其中,研发型事业单位在10人以上。

  5.具有产学研合作基础。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已在项目申报、成果转化、课题研究或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了合作。

  (二)分站申报条件

  符合创新基地设立的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事业单位,可申请设立分站:

  1.符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见附件1)申报条件。

  2.设立创新基地2年以上,且近2年累计已有2名以上联合培养博士后人员出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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