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咖啡满电出发-项目详情
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仅供参考
深圳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开展深圳市第十一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的通知
荣誉
截止日期
2025年11月15日(Saturday)18:00:00
状态
进行中
时间信息
剩余
10
天
18
时
6
分
7
秒
项目描述
(一)申报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以下简称地区总部)是指在境外注册的母公司或在国内注册的外商投资性公司在本市设立,经境外母公司或可作为母公司的外商投资性公司授权,在一定区域内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总机构。
申报地区总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
2.申报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
3.申报企业被授权管理的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不少于2家;
4.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50%,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服务业领域企业设立地区总部的,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
5.申报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申报跨国公司总部型机构
跨国公司总部型机构(以下简称总部型机构)是指在境外注册的母公司或在国内注册的外商投资性公司在本市设立,经境外母公司或可作为母公司的外商投资性公司授权,承担在一定区域内的研发、销售、贸易、结算等功能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申报总部型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2.申报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美元(如以分支机构形式设立的,总公司拨付的运营资金应不低于100万美元);
3.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50%,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
4.申报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申报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
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以下简称事业部总部),是指在境外注册的母公司具有以功能、业务、产品、品牌、服务等为依据细分的事业部制组织架构,由境外注册的母公司或在国内注册的外商投资性公司在本市设立,经境外母公司或可作为母公司的外商投资性公司授权,负责事业部在一定区域内投资、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总机构。
申报事业部总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
2.申报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
3.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50%,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
4.在本市持续经营1年以上,本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占境外母公司事业部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5.申报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项目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BmA4s1o8EYxh_C3QXjLYFQ
复制链接
打开链接
订阅项目提醒
订阅此项目,在截止前72小时和24小时收到邮件提醒,避免错过申报时间。
订阅邀请码
邮箱地址
订阅项目
我的订阅
返回列表
×
订阅成功
您已成功订阅此项目,系统将在项目截止前72小时和24小时向您发送提醒邮件。
确定
查看我的订阅
×
订阅失败
订阅失败,请稍后重试或联系管理员。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