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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类】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支持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高端法律服务业集聚的申报指南20251030
资助
截止日期
2025年11月14日(Friday)18:00:00
状态
进行中
时间信息
剩余
9
天
22
时
22
分
27
秒
项目描述
境外知名律所与境内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联营落户支持 一次性支持200万元。
境外知名律所与境内非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联营落户支持 一次性支持150万元。
境外知名律师事务所以外的其他境外律师事务所和境内非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联营落户支持 一次性支持100万元。
境外知名律师事务所设立代表机构落户支持 一次性支持150万元。
实施办法规定的境外知名律师事务所以外的其他境外律师事务所设立代表机构落户支持 一次性支持100万元。
国际法律组织(不含律师事务所)落户支持 一次性支持30万元。
聘用港澳法律专业人士支持 按照截止申报时每一名被聘用并实际开展业务的港澳法律专业人士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机构用人支持;每家机构每年支持不超过100万元,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
聘用并实际开展业务的港澳法律专业人士达到30人以上的用人机构,一次性叠加支持20万元。
高端法律服务支持 每个项目一次性申请20万元高端法律服务支持,每个法律服务机构每年度最高可以给予40万元支持。
律师事务所港澳法律专业人士支持 每年可获得5万元支持,同一申请人获得此项支持累计不超过3年。
上一年度律师执业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新设立或新迁入满一年的律师事务所落户支持 一次性支持10万元。
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仲裁、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查明、商事调解、合规等机构落户支持 一次性支持50万元。
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广东优秀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执业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落户支持 一次性支持50万元。
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执业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的落户支持 一次性支持100万元。
已获得广东优秀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执业人数达到50人以上)资金支持,符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执业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落户支持 可一次性申请扣除原支持资金后按照差额进行支持。
上一年度首次纳入深圳市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的律师事务所的经营增长支持 一次性支持10万元。
项目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vjY3GTB0XqEfL4ENC6Gs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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