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咖啡满电出发-项目详情

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仅供参考
截止日期
2025年12月03日(Wednesday)18:00:00
状态
进行中
时间信息
剩余 28222143

项目描述

(一)申报主体为园区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主体,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属于非园区产权人的,需取得产权人出具的项目申报授权书。

  (二)申报主体实施的园区综合整治项目建筑面积达3万平方米及以上。

  (三)申报主体实施的园区综合整治项目为2022年至2024年纳入宝安区产业园区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并完成竣工验收。

  (四)园区开展对外租赁的,租赁合同应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其载明的对外租赁价格不高于申报当年市、区统一发布的同类用房租金指导价(租金参考价)。

  (五)园区承诺综合整治完成后新出租物业将采用“5年+5年”或更长租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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