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咖啡满电出发-项目详情

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仅供参考
截止日期
2025年12月30日(Tuesday)23:59:00
状态
进行中
时间信息
剩余 96415

项目描述

(1)对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按照其在宝安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及配套用房)的上年度租金总额的20%予以支持;
(2)对执业律师人数30人以上、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或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认定的优秀律师事务所,按照上年度租金总额的50%予以支持。
以上资助项目,每年度每律师事务所(分所)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累计支持不超过3年。享受租金支持的办公用房只限自用,不得转租、分租。
纳入补贴范围的地址、面积以广东律师管理平台登记的为准,申报主体提供的租赁合同、年度租金支付发票及银行流水的租金数据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下,以票证载明的最低额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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