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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面向高层次人才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
其他
截止日期
2026年01月05日(Monday)18:00:00
状态
已过期
时间信息
已过期
31
天
13
时
17
分
31
秒
项目描述
本批次住房面向高层次人才配租,包括在本市全职工作的“鹏城优才卡”持卡人,以及其他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本市急需紧缺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按照“鹏城优才卡”持卡人对应层级执行。
钻石卡、白金卡、金卡、银卡持卡人申请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在本市全职工作;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三)钻石卡持卡人不受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条件限制;白金卡、金卡、银卡持卡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 18 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且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或者国内高层次人才领取过奖励补贴的除外。
高层次人才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取租房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项目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UaCwRRTNEX6G8axPNR38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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