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咖啡满电出发-项目详情

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仅供参考
截止日期
2026年01月30日(Friday)18:00:00
状态
已过期
时间信息
已过期 6131712

项目描述

申请扶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龙岗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  2.申请单位(指牵头单位或独立申报单位)应当是在龙岗区内实际经营或开展研发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  3.企业作为申请单位的,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经国家、省、市工信部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  (3)2024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0万元或申报前成立未满一年(含)企业,近半年研发费用超过300万元;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不受该条件限制。  4.申请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在龙岗具备研发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牵头单位与合作单位自筹资金之和)不低于申请的财政资助资金。其中牵头单位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不低于财政资金分配比例。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自筹资金的,应说明资金来源,不得使用国家、省、市财政资金作为自筹资金。  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请单位的全时在职人员(应在申请单位购买社会保险3个月(含)以上),且项目完成年度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6.项目组主要成员中申请单位人数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人数;项目组成员总人数的50%以上须已在深圳连续购买社会保险3个月(含)以上。  7.鼓励产学研用组成创新联合体合力攻关,龙岗区内外(含港澳)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  8.联合申报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合作单位最多为4家。  (2)申请书中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3)合作协议中应明确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的研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等相关内容。  (4)申报单位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龙岗区外合作单位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不参与分配财政资助资金,鼓励其参与分配自筹资金;区外合作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的,可参与分配财政资助资金,但最高不超过项目财政资助金额的20%,且申请单位应配合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和出区资助资金监管。  9.本项目申请实行限项制,对于企业,同一单位限牵头或参与申请1本年度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牵头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同一项目已获得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区级技术攻关重大课题项目;在研的区级技术攻关重大课题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本年度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10.项目须经科技伦理审查或涉及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11.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各项目实施期限以项目课题指南为准。确需延期的,应当在项目到期前6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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