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咖啡满电出发-项目详情
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仅供参考
关于申领2025年度(第二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外资奖励的通知
资助
截止日期
2026年03月02日(Monday)18:00:00
状态
进行中
时间信息
剩余
26
天
9
时
13
分
45
秒
项目描述
《奖励办法》适用于前海合作区正常实际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需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不属于房地产业;
(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其中,“实际经营”是指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即生产经营、人员、账务等在前海合作区),拥有稳定办公场所。具体要求如下:
1.生产经营在前海合作区,指机构在前海合作区拥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纳入前海合作区统计核算的“四上”企业;(2)在前海合作区内固定生产经营场所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总部企业或超过100平方米的其他机构;(3)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创企业、租赁SPV公司、风投创投机构。
2.人员在前海合作区,指机构有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从业人员在前海合作区实际工作。在前海合作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从业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从业人数不满3人的,全员在前海合作区缴纳;(2)从业人数3人(含)以上不满10人的,至少需要3人在前海合作区缴纳;(3)从业人数10人(含)以上不满100人的,至少需要30%(含)人在前海合作区缴纳;(4)从业人数100人(含)以上的,至少需要30人在前海合作区缴纳;(5)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创企业、租赁SPV公司等,对缴纳人数不作要求。
3.账务在合作区,指机构在前海合作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且有相关业务通过本机构在前海合作区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结算。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创企业、租赁SPV公司等,对缴纳人数不作要求。
项目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hdaAL_cQHp1EbBhHQHrgZw
复制链接
打开链接
订阅项目提醒
订阅此项目,在截止前72小时和24小时收到邮件提醒,避免错过申报时间。
订阅邀请码
邮箱地址
订阅项目
我的订阅
返回列表
×
订阅成功
您已成功订阅此项目,系统将在项目截止前72小时和24小时向您发送提醒邮件。
确定
查看我的订阅
×
订阅失败
订阅失败,请稍后重试或联系管理员。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