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咖啡满电出发-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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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资助
截止日期
2026年03月24日(Tuesday)18:00:00
状态
进行中
时间信息
剩余
11
天
14
时
16
分
38
秒
项目描述
(一) 产业集聚鼓励
1.申报对象: 入驻龙岗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申报标准: 按年度营业收入每满10万元,给予350元的产业集聚鼓励,单个机构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 稳增长鼓励
1.申报对象:在龙岗区从事经营活动且经区人力资源局许可或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2.申报标准: 对龙岗区内年度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达到下列标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相应稳增长鼓励:
(1)增长幅度在10%(含)至15%之间的,每增长1000万元给予2万元稳增长鼓励;
(2)增长幅度在15%(含)至20%之间的,每增长1000万元给予3万元稳增长鼓励;
(3)增长幅度在20%(含)及以上的,每增长1000万元给予4万元稳增长鼓励。
增长幅度计算:
首次申请,增长幅度计算公式如下:
增长幅度=(年度营业收入-上年度营业收入)÷上年度营业收入×100%
非首次申请,增长幅度计算公式如下:
增长幅度=(年度营业收入-前次享受稳增长鼓励营业收入)÷前次享受稳增长鼓励营业收入×100%
当年度新设立机构(首次申请),按当年度营业收入每1000万元给予3万元的标准给予稳增长鼓励。
(三) 高质量发展鼓励
1.申报对象:在龙岗区从事经营活动且经区人力资源局许可或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2.申报标准: 对龙岗区内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一定档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高质量发展鼓励。
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为起始档次,鼓励标准为10万元,之后按每增加2000万元为一档,每增加一个档次鼓励标准递增10万元。
鼓励金额计算(单位:万元,“[]”向下取整数):
鼓励金额=10+[(营业收入-5000)/2000)]×10
首次的起算年度为2024年。营业收入所属档次超过已享受最高档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享受当年度高质量发展鼓励。
项目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4h4s8rh7CrEHhpr5I3dW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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