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咖啡满电出发-项目详情

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仅供参考
截止日期
2026年06月22日(Monday)18:00:00
状态
进行中
时间信息
剩余 17154817

项目描述

1.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运营:分建设和运营两个阶段,分档次给予建设阶段(一次性)/运营阶段(每年)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最高200万元资助,其中:1.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认定,获评微短剧/网络视听等相关主题孵化中心称号的,给予建设阶段(一次性)/运营阶段(每年)不超过200万元资助;经广东省有关主管部门认定,获评微短剧/网络视听等相关主题园区/基地/孵化中心称号的,给予建设阶段(一次性)/运营阶段(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2.项目内微短剧相关从业企业入驻后,建设阶段已累计通过成片审核的重点和普通微短剧作品合计不少于10部,或运营阶段上一年度通过成片审核的重点和普通微短剧作品不少于10部,给予建设阶段(一次性)/运营阶段(每年)不超过200万元资助;项目内微短剧相关从业企业入驻后,建设阶段已累计通过成片审核的重点和普通微短剧作品合计不少于5部,或运营阶段上一年度通过成片审核的重点和普通微短剧作品不少于5部,给予建设阶段(一次性)/运营阶段(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3.项目内微短剧相关从业企业入驻后,建设阶段已完成创作且上线播出的全部微短剧作品不少于100部,或运营阶段上一年度已完成创作且上线播出的全部微短剧作品不少于100部,给予建设阶段(一次性)/运营阶段(每年)不超过200万元资助;
项目内微短剧相关从业企业入驻后,建设阶段已完成创作且上线播出的全部微短剧作品不少于50部,或运营阶段上一年度已完成创作且上线播出的全部微短剧作品不少于50部,给予建设阶段(一次性)/运营阶段(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4.项目内微短剧产业链条完善、集聚效应强、产业规模大,在同批次申报园区/基地中排名前三的,给予建设阶段(一次性)/运营阶段(每年)不超过200万元资助;在同批次申报园区/基地中排名前五的,给予建设阶段(一次性)/运营阶段(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资助。产业规模评价以行业统计数据为主要参考。
2.拍摄空间建设运营:
分项目建设和运营两个阶段,分档次给予建设阶段(一次性)/运营阶段(每年)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最高200万元资助,
其中:
1.可使用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拍摄空间,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或运营阶段上一年度已服务微短剧企业不少于50家、取景拍摄微短剧作品不少于100部、已产生收入不低于500万元的,给予建设阶段(一次性)/运营阶段(每年)不超过200万元资助。
2.可使用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拍摄空间,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或运营阶段上一年度已服务微短剧企业不少于20家、取景拍摄微短剧作品不少于50部、已产生收入不低于200万元的,给予建设阶段(一次性)/运营阶段(每年)
不超过100万元资助。其中已累计服务境外微短剧项目不少于20个的,可在本条款资助标准基础上上浮50%,按年度最高150万元资助。
3.播放平台建设运营:
分项目建设和运营两个阶段,分档次给予建设阶段(一次性)/运营阶段(每年)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最高200万元资助,
其中:
1.建设阶段已累计产生收入不低于1亿元、累计上线微短剧作品不少于500部的平台,或运营阶段上一年度收入不低于1亿元、新上线微短剧作品不少于500部的平台,给予建设阶段(一次性)/运营阶段(每年)不超过200万元资助。
2.建设阶段已累计产生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累计上线微短剧作品不少于100部的平台,或运营阶段上一年度
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新上线微短剧作品不少于100部的平台,给予建设阶段(一次性)/运营阶段(每年)
不超过100万元资助。其中境外运营的微短剧播放平台可在本条款资助标准基础上上浮50%,按年度最高15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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