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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商务局2026年中央资金申报指南-国际化消费环境试点建设事项(第一批)》的通知
资助
截止日期
2026年07月03日(Friday)18:00:00
状态
进行中
时间信息
剩余
21
天
15
时
34
分
47
秒
项目描述
(一)丰富高品质消费供给方向
1.支持建设国际消费集聚区。针对世界级商圈(即福田中心商圈、罗湖核心商圈、后海-深圳湾商圈、空港会展商圈、前海·宝中商圈)范围内,组织实施的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商超、街区、会展场馆、专业市场、出入境口岸及周边环境等设施优化、多语种服务、支付设备、入境消费便利化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性项目,实际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1)提升国际化消费氛围。支持街区开展公共空间与立面改造;支持公共区域的双(多)语种标志标牌、智慧导览等国际化服务设施的优化更新。
(2)提高入境消费服务便利化。支持设置国际旅客服务点、旅客集散中心;配备智能翻译设备、便民服务台、行李寄存点、支持入境人员使用的Wi-Fi(无线局域网)等设施。支持出入境口岸联通商圈及公共区域便利化设施建设,提升入境旅客商业通达度。
(3)重点推进示范步行街(商圈)建设。培育建设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优化商圈范围内整体性的标识导视,科学设置街区导向标志、信息板或智慧屏等,提升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的影响力与美誉度。
2.支持打造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对达到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标准的商业项目(包括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街区、专业市场等),分档予以一次性补助奖励。对于达到90分及以上的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于达到80分及以上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给予50万元奖励;对于达到70分及以上的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给予20万元奖励。此项合计安排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
3.支持建设地标性消费项目。支持在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商超、街区、会展场馆、专业市场、旅游景区、酒店及体育场馆等建设具有强辨识度、强吸引力、强辐射力的消费载体或消费场景。建设内容为不涉土方工程的提升美化环境、增设便利设施、增加国际元素等项目,实际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1)改造提升消费载体或消费场景。支持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和服务能级提升,完善商业配套、丰富业态组合、提升消费品质,打造一批进口商品国别馆等,营造良好国际化消费环境。
(2)改造提升国际化服务设施,完善多语种与便利服务。支持增设双(多)语种标识标语、标牌、行李寄存柜(行李寄存点)、境外旅客引导服务台等便利服务设施;支持制作专业的双(多)语种电子菜单、商品目录、服务指南;支持购置智能翻译设备、便民服务台等。
(3)提升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支持升级打造双(多)语种导览、客流分析、消费分析、港澳车牌识别等系统,支持建设境外旅客使用的Wi-Fi设施、境外旅客注册的会员系统等,提升管理效能与消费者体验。
(4)完善多层次、多元化支付服务体系。支持优化境外银行卡使用环境,提升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商超、街区、景点、机场、车站等涉外人员重点场所外卡POS机覆盖率,支持商户安装或升级外卡POS机设备。鼓励新设外币兑换点、支持外卡的自助提款机或外币兑换银行网点等。
4.支持离境退税业务发展。为进一步支持离境退税业务发展,打造离境退税特色街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开展离境退税服务优化的项目进行补助、奖励。项目类型主要包括:
(1)支持离境退税店项目。一是支持新设离境退税店,每个新设离境退税店且已开单10笔(含)以上的,予以一次性2000元奖励。二是鼓励离境退税商店积极拓展离境退税业务,按照当年开具离境退税或“即买即退”申请单笔数达到达50笔(含)以上、100笔(含)以上、300笔(含)以上的,分档给予0.5万元/家、1万元/家、2万元/家的一次性奖励。本项政策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情况予以核定(第一批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8月15日期间),据实划拨区级商务部门具体兑付。
(2)支持离境退税设备更新补贴。一是对离境退税机具设备(包括离境退税远程核验系统等)更新进行补贴,按不超过其国际化改造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二是支持在离境退税商店推广应用自助开单机等智能化设备,对相关投入主体按照不超过项目建设期内核定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台最高不超过1000元。
(3)支持开设“即买即退”集中退付点。支持有条件的商圈(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商超、专业市场等)对接离境退税代理机构,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施用于设置“即买即退”集中退付点,符合要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离境退税“即买即退”集中退付点(第一批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8月15日期间)办理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达200笔(含)以上、500笔(含)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家、10万元/家的一次性奖励。
(二)优化涉外支付服务方向
完善多层次、多元化支付服务体系,优化涉外支付服务。支持新设外币兑换点、新设支持外卡的自助提款机或外币兑换银行网点。
1.支持增设外币兑换点。对在商业综合体、街区、会展场馆、专业市场、旅游景区、酒店及体育场馆等重点消费场所内增设外币兑换点、自助兑换机或外币兑换银行网点并开展运营维护的金融机构,按照每个点位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一申报主体本项目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增设外卡获取零钞的ATM机。对在商业综合体、街区、会展场馆、专业市场、旅游景区、酒店及体育场馆等重点场所内入境消费人群较多、小微商户集聚的消费场景,增加铺设支持外卡获取零钞ATM机的金融机构,按照每个点位实际投资额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一申报主体本项目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方向
重点对辐射全市范围开展的具有国际消费创新性、先进性、示范性的公共性项目进行支持,实际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具体包括如下:
1.支持公共交通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对地铁、巴士、出租车等公共交通系统设施设备及机场、火车站、地铁站、邮轮母港等交通枢纽区域进行国际化环境升级,实施设施设备国际化改造,开展多语种消费环境与动线优化、多语种翻译机与翻译屏幕设备布设等。
2.提升国际化消费氛围设施建设。支持口岸等出入境区域设置城市双(多)语导览与清单、升级双(多)语种导览、支持入境人员使用的Wi-Fi设施等功能,设置具有国际化的常设美陈设施与服务,增加深圳特色文化输出,提升管理效能与消费者体验。
(四)经商务部、财政部批准的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四、资金支持方式和要求
专项资金采取事前立项、分期资助的方式。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资金规模,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对应标准给予补助。
对同一个申报主体在试点期间申报多个项目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支持。
项目的投资额包括空间改造、装修、设备设施购置、信息化软硬件投资、材料、设计、施工等直接投入,不包括人员工资、租金等经常性开支等。
项目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M318rStrA9S9WEoR6ilv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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