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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2026年度申报指南
资助
截止日期
2026年07月27日(Monday)18:00:00
状态
进行中
时间信息
剩余
41
天
15
时
31
分
22
秒
项目描述
申报条款范围
为确保前海合作区科技创新产业扶持政策全面惠及符合条件的机构,本次对《若干措施》中第一条第(二)款第2项、第一条第(三)款、第一条第(六)款、第一条第(七)款、第三条、第四条的申报条件作出相应指南。
一、支持科技服务业重点领域加快布局
(二)推动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国际化、高端化发展,鼓励开展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国际化培训,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展海外服务网络,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国际合作。符合以下条件的,按照相关标准予以支持,其中第2、3项不能重复享受:
2.对拥有专利代理师10名以上,具有执业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予以一次性50万元支持;对拥有50名以上专利代理师且申请代理量累计20000件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予以每年100万元奖励,累计支持不超过3年。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增加且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补差。
(三)培育壮大工业设计行业市场主体
支持工业设计与专业设计服务机构向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创新发展,对上一年度研发投入3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计与专业设计服务机构,按照上一年度研发投入的10%予以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累计支持不超过3年。
加强与港澳及国际工业设计创新资源的对接,鼓励港澳及国际工业设计大师、青年工业设计师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创业空间、工作室,支持制造业企业与国际设计团队合作研发适合国际市场的产品。
(六)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创新发展
支持引进具备高端检测设备研发能力的机构,培育“研发-生产-检测-认证”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深化检验检测领域深港合作,推进检测结果互认。对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CNAS等)认定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上一年度研发投入3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上一年度研发投入的10%予以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累计支持不超过3年。
(七)推动现代工程服务业产业集聚发展
支持以设计为主导的工程总承包(EPC)模式,鼓励具备条件的建筑设计企业牵头承接总承包项目。推行建筑师负责制,赋予建筑师在项目管理中的主导权,推广全过程咨询服务,建设一批标志性项目,培育壮大前海现代工程服务业企业。
依托前海深港规划设计建设平台,吸引全球顶尖规划设计机构、专家及产业链企业参与。推行与港澳及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工程管理模式。支持本地企业承接海外项目,参与国际竞争,对项目拓展、人才引进、法律咨询等予以支持。建立与香港规划建设业界的常态化合作机制。
支持规划设计服务机构向绿色化、工业化、智能化创新发展。拓展创新应用场景,在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开展试点,对上一年度研发投入300万元以上的规划设计服务企业,按照上一年度研发投入的10%予以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累计支持不超过3年。
三、支持国际重大科研项目成果转化
支持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的高校联合企业在前海合作区设立科技服务业机构,开展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支持源自港澳及国际的重大科研成果在前海合作区进行产业转化,利用前海产业链配套和市场空间加快发展,形成协同创新效应。
对获得香港特区政府创新科技署资助1000万港元以上的项目,上一年度在前海研发投入300万元以上的科技服务业机构,按照研发投入的20%予以奖励,每年最高150万元,累计支持不超过3年。
四、支持标准制定
支持科技服务业机构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关于深圳标准领域的有关资助政策,申请市级关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深圳市地方标准制定等支持。
对主导制定且已发布湾区标准的科技服务业机构,前海予以每项10万元支持,同一机构年度申请此项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5_VNG9x_9EaKxT8VEiraK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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