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发布受理光明区质量领域2026年卓越质量培育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本项目属于评审类项目,采用事后资助方式。对经评审后达到40%以上成熟度评分的单位,给予最高30万元资助,每年最多资助10家。(《操作规程》第七条) 上述资助项目从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资助资金根据当年度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申报情况,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资金类
2026年度光明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对在光明区连续运营一年以上,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海外布局和维权等综合服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经评审在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每年评选不超过3家,同一单位累计奖励不超过3次。 本项目属于评审类项目,采用事后资助方式。 上述资助项目从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资助资金根据当年度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申报情况,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上述项目在后续兑现拨付环节,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一律按照资金兑付节点现行有效的政策规定作为执行依据。
资金类
2026年度光明区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单位)项目申报指南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能力,经评审在知识产权创造布局、转化运用、管理保护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的,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已获得市级同类项目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本项目每年资助不超过10家,同一单位累计资助不超过1次。 本项目属于评审类项目,采用事后资助方式。 上述资助项目从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资助资金根据当年度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申报情况,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上述项目在后续兑现拨付环节,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一律按照资金兑付节点现行有效的政策规定作为执行依据。
资金类
2026年度光明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和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者等在光明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对连续运营一年以上,且上年度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评价为合格以上的,每家给予最高5万元资助,同一年度已获得市级同类项目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同一单位累计资助不超过3次。 本项目属于核准类项目,采用事后资助方式。 上述资助项目从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资助资金根据当年度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申报情况,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上述项目在后续兑现拨付环节,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一律按照资金兑付节点现行有效的政策规定作为执行依据。
支持专利导航项目。对开展研发活动类专利导航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经评审取得较好应用成效的,每项按照实际支出成本给予最高30万元资助。本项目每年资助不超过3项。 本项目属于评审类项目,采用事后资助方式。 上述资助项目从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资助资金根据当年度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申报情况,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上述项目在后续兑现拨付环节,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一律按照资金兑付节点现行有效的政策规定作为执行依据。
资金类
2026年度光明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项目申报指南
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同一单位年度奖励资助总额最高20万元,本项目每年奖励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交易获得过市级同类项目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向国内企业许可或转让专利,且上一年度累计成交到账金额20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实际到账金额5%的标准给予奖励。(二)企业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获得专利权许可或转让,对上一年度单笔合同实际支付金额20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5%的标准给予资助。 本项目属于核准类项目,采用事后资助方式。 上述资助项目从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资助资金根据当年度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申报情况,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上述项目在后续兑现拨付环节,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一律按照资金兑付节点现行有效的政策规定作为执行依据。
资金类
2026年度光明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通过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质押方式获得贷款,并在上一年还清贷款本息的单位,按实际支出贷款利息给予最高50%的资助。以组合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只计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部分;组合贷款中无法计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的,不予资助。同一单位年度资助总额最高50万元,本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400万元。 本项目属于核准类项目,采用事后资助方式。 上述资助项目从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资助资金根据当年度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申报情况,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上述项目在后续兑现拨付环节,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一律按照资金兑付节点现行有效的政策规定作为执行依据。
资金类
【6大类】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发布光明区2026年度知识产权领域经发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 2.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项目。 3.专利导航项目。 4.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项目。 5.光明区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单位)项目。 6.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项目。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事项》受理工作的通知
共性基础条件 在深圳实际经营,为项目实际建设/运营主体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项目时间范围:2025年9月30日 — 2027年6月30日 不得重复/多头申报,资助≤项目有效投入50% 不支持:新建扩建商业综合体、纯公益项目、基础水电消防改造、宣传推广、政府/企业促消费活动、短期(<1个月)临时性场景等 四、各项目要点 附件1 家政等居民服务创新业态 两类选一:①家政数智化平台(AI应用、服务可追溯、服务家庭≥2000户),按20%资助,最高300万;②"家政+"融合服务区(≥2类业态、≥200㎡),按30%资助,最高100万 附件2 旅居露营服务 主题突出旅居露营空间,融合≥2类业态(旅游/教育/体育/农业/文化/商业/科技),面积≥5000㎡,月均服务≥300次,按25%资助,最高300万 附件3 中医药入境消费 中医药旅游/康养/食养药膳场景,经营面积≥2000㎡,具国际化服务能力,按25%资助,最高300万 附件4 开设高能级首店 国际级首店奖励50万;全国级首店30万;市级首店(≥100㎡、市外≥3家成熟门店)或高能级店铺20万。需提供榜单品牌认定/授权、首店性质说明等 附件5 商旅文体健多元融合载体 商圈/商业综合体,评分≥60分,按有效投入15%资助,最高500万 附件6 单体融合消费场景 单体店铺≥100㎡,融合≥2类服务消费功能,投入≥100万,月均服务≥1000次,按20%资助,最高100万 附件7 重点赛事活动进商圈/街区/景区 赛事周期>1个月,在深≥6场,进场观众≥1万人次,按有效投入20%资助主办单位,最高200万 附件8 冰雪经济 室内冰雪场馆或冰雪主题文旅综合体,冰雪功能区≥1万㎡,按20%资助,最高300万 附件9 "人工智能+消费"标杆场景 两类:①覆盖≥5个区(服务≥5万次,每区≤1个,评分第1)最高800万;②聚焦特定区域常态化运营(每区≤3个,按评分排序)最高100万。均按有效投入20%资助。不含软件研发、人员、营销推广等 附件10 IP跨界联合单体场景 两类:①IP主题文化消费店铺(IP衍生品≥3类,月均服务≥1000次);②IP焕新体验空间(IP化改造)。均按有效投入20%资助,最高100万 附件11 "IP+"消费场景集聚区 商业综合体/商圈,≥10家IP主题店铺,≥2类IP衍生消费场景,月均服务≥3万次,按有效投入15%资助,最高200万
其他类
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与软件信息产业重大活动备案受理工作的通知
围绕光明区人工智能或软件信息产业举办重大产业活动的组织方或承办方。
资金类
关于报送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项目(第六批)的通知[光明区]
第六批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已启动申报,请有贷款需求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审核通过后可获得一笔低息银行贷款(利率将由授信银行确定),请申报企业认真核对填写附件2,于8月6日(星期四)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1739547334@qq.com
资金类
光明区2025年度新引进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资助政策申报指南
(无描述)
荣誉类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高标准制造业产业园遴选工作的通知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产业定位标准 园区产业定位清晰,符合国家发改委重点支持发展的集成电路、航空航天、低空经济、新型储能、智能机器人等六大新兴支柱产业和量子科技、生物制造、脑机接口、具身智能、6G等六大未来产业导向,或符合我区“3+3+1”产业集群发展方向。 (二)建筑面积标准 有固定的物理围合或明确的四至范围,园区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2026年可招商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 (三)建筑设计标准 在2022年7月以后建成的园区项目(以项目取得产权证书时间为准)建筑设计标准应符合《深圳市光明区“工业上楼”建筑设计指南》中厂房建设一类、二类指标;2022年7月以前建成的园区应完成旧工业区综合提升改造,达到以下建设标准: 1.标准层面积要求:标准层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2.层高要求:高度不低于4.5米; 3.荷载要求:建筑首层为实地或荷载应不低于2000公斤/平方米,二层及以上荷载应不低于500公斤/平方米; 4.货梯要求:每个标准层配置应不少于1台3吨的货梯,其余货梯配置应不少于1台2吨的货梯。 (四)物业管理标准 1.园区具有运营主体,且运营主体在光明区实际经营; 2.园区租金价格合理,有完善的水、电、气、网等基础设施,无水电费违规加价行为,实行“抄表到户”,具备“三废”处理能力,消防、安全、节能、环保等符合相关规定且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 3.园区具备专业的产业运营服务能力,可提供适合企业发展的工作环境、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能为入园企业提供产业增值服务。 (五)入驻企业情况 已入驻上市公司、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企业,并在园区内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发布2025年光明区商务领域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5年投保一年期内出口信用保险的外贸企业。
荣誉类
关于举办深圳市第六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光明区
参赛项目区分“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生活服务业”“乡村振兴产业”等4个常规赛道和1个“综合赛道”。 (一)新兴产业赛道:包括但不限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十五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航天科技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 (二)传统产业赛道: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三)生活服务业赛道:包括但不限于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乡村振兴产业赛道:包括但不限于农、林、牧、渔业,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文创旅游等领域相关产业,尤其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项目。 (五)综合赛道:注册时间在5年以上的企业在技术、产品、产业、模式、理念等在某一方向、某一领域有前沿性、突破性创新,且具有可预见的应用性与成长性,以及一定的社会效益。 注意:参赛项目应合理填报参赛赛道,确保项目与赛道定位相符。若参赛项目与填报赛道不符时,主办方有权调整赛道或取消参赛资格。
资金类
光明区2025年度“海外创客”项目启动资助申报指南
(无描述)
荣誉类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资金类
光明区2025年度支持青年人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2025年度新工科学生创新创业启动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荣誉类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申请或复核企业于2026年5月25日前,向我局报送如下材料: (一)完整纸质申报材料1套,包括纸质材料清单中所列各项材料,按顺序胶装,加封面和目录,A4纸双面打印,按要求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全套纸质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向我局报送;并在梯度培育平台申请书最后的附件上传处以压缩包方式上传纸质材料清单中所列各项申报材料扫描件。 (三)申请或复核企业,分别下载并填写《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情况表》(附件3),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表》(附件4),向我局提供EXCEL版。 (四)线下报送材料联系方式。联系人:高工;联系方式:88212832、18600396050;申报邮箱:491322711@qq.com。
资金类
2025年光明区企业稳发展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对上年度年销售额10(含)—50亿元、50(含)—100亿元、100(含)—200亿元、20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分别达到25%、20%、15%、10%以上的,按照本年度销售额的0.5‰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对上年度年销售额1(含)—5亿元、5(含)—10亿元、10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分别达到20%、15%、10%以上的,按照本年度销售额的1‰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 对上年度年营业额2000(含)—5000万元、5000万元(含)—1亿元、1亿元以上的餐饮企业,营业额同比增长分别达到20%、15%、10%以上的,按照本年度营业额的1%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上述资助项目从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资助资金根据当年度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申报情况,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资金类
2025年光明区开展促消费活动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经区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活动推广费用超过10万元的举办单位,按其场租、设备、搭建、宣传推广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对经区政府同意并指导开展的大型商业促消费活动,活动完成并经专项审计,对活动执行或承办单位,按其场租、设备、搭建、宣传推广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全额支持,但支持金额单次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上述资助项目从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资助资金根据当年度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申报情况,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资金类
2025年光明区新增销售公司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在光明区实际经营的销售公司,2025年首次纳入“四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且当年实现年度销售额超过1亿元,按其年度销售额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光明区内制造企业设立的销售公司首次纳入“四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且当年实现年度销售额超过1亿元,则按其年度销售额的6‰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上述资助项目从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资助资金根据当年度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申报情况,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资金类
2025年光明区品牌连锁企业完善网点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对于营业面积30平方米以下、30(含)-100平方米、100(含)-500平方米、500(含)-1000平方米、1000平方米以上的直营店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5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开业资助。 上述资助项目从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资助资金根据当年度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申报情况,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2024年首次纳入光明区“四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且2025年报表实现销售额(营业额)正增长的批发、零售、餐饮企业。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发布2025年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存量优质企业租赁补贴资助项目申报
支持标准 (1)在光明区实际经营因扩大产能需新租赁厂房的存量企业上年度产值(营收)超1亿元,厂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每月15元/平方米;上年度产值(营收)超5亿元,厂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每月20元/平方米。 (2)年度产值(营收)超10亿元的企业及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工信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企业,厂房租金高于市住建部门发布的租金参考价的,对高出的部分给予租赁补贴,最高不超过20元/平方米/月。 (3)对因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等连片产业空间筹集而腾挪 搬迁的“四上”企业或国高企业,产值(营收)满足(1)款要求的,参照前款予以补贴。 上述(1)-(3)款支持标准补贴面积原则上不超3万平方米,原则上连续补贴三年(需每年进行条件复核)。 (4)对因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等连片产业空间筹集而腾挪搬迁的“四上”企业或国高企业,产值(营收)不满足(1)款要求的,按企业搬迁后在光明区实际新租赁面积25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补贴。 (5)对已享受2022、2023、2024年度存量优质企业租赁补贴项目资助但未满三年的企业,产值(营收)或企业资质仍满足对应要求的,可予以补贴对应的2025年度资助。 上述资助项目从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资助资金根据当年度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申报情况,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荣誉类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绿色工厂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依法在深圳市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 (二)申报绿色工厂的单位,应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管理平台已提供申报政策解读和填报说明视频。 (三)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不得申请、推荐和列入绿色工厂名单: 1.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 2.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 4.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5.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6.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荣誉类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关于开展第十二批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初审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时间:2026年4月1日至5月15日(第十二批)。 二、申报条件及指南:《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指引(2026年第一批,总第十二批)》(详见附件)。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6楼670室 四、咨询电话:0755-88210449。
其他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创新创业活动备案受理工作的通知
申报活动备案的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创新创业活动的举办地原则上应在光明区; (三)申请人不存在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四)创新创业活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备第1项条件的活动优先通过备案: 1.以区级及以上政府名义举办,或以市级以上科技、产业、招商等主管部门名义举办的活动; 2.活动人数不少于100人,其中在全市具有较高行业地位的嘉宾不少于活动总人数的10%,对创新创业具有引领支撑作用,有助于创业项目及企业对接资本、人才、技术、市场等资源; (五)创新创业赛事活动须征集不少于50个参赛项目; (六)创新创业活动方案合理可行,对激发社会主体创新创业活力,营造光明区创新创业氛围具有显著促进作用; (七)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各项活动经费需根据资助标准统筹安排、合理预算;对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资助;活动实际发生费用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不得用于购买文具用品、礼品、纪念品、地方土特产等,不得聘请名人名主持等;活动须符合安全、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荣誉类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一)线上填报方式:1.请申报(复核)企业通过“数字工信”平台(https://gdii.gd.gov.cn/szgx/)在线填写《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2026年)》(见附件2)及相关附件(具体填报和审核方式请参见系统主页说明)。 2.数字工信平台向申报单位提供1年免费电子签章服务,各申报主体可自行按需申请并使用。 3.申报(复核)企业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4.线上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8:00。 (二)线下报送方式: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向审核通过的企业发送政务短信,申报单位收到短信后需寄送纸质版材料和刻录光盘(具体线下报送资料时间、地址请以短信通知为准)。 2.纸质版材料要求:纸质版材料包含企业申报(复核)材料完整版(含加盖企业公章与骑缝章的申请书及附件)。企业需在“数字工信”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后下载申请书并打印,确保申报材料线下、线上填报材料一致,申请书需连续标注页码、编制目录、自行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3.刻录光盘要求:刻录光盘包含可编辑版的申请书及完整盖章扫描版的PDF文件(按照附件3的顺序排列)。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发布光明区科技创新领域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2025年第四季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租金补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对入驻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的港澳科技萌芽团队,给予最高100平方米、最长2年免租优惠(由区科技主管部门与园区共建方各补贴50%);对入驻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的港澳科技型企业,给予最高1000平方米、最长3年免租优惠(由区科技主管部门与园区共建方各补贴50%);满足港澳科技型企业要求且通过专家评审的萌芽团队,可参照港澳科技型企业租金补贴标准执行。
荣誉类
关于开展2026年光明区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孵化器认定申报的通知
孵化器原则上以人工智能产业为主导产业方向。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发布《光明区2025年鼓励参与经贸会展交流活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光明区2025年重点展会清单(附件1)。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发布《2025年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鼓励举办专业交流活动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1.对经主管部门事先备案的经贸会展、产业峰会等专业交流活动,对单次活动实际支付的场地租赁、场地搭建、嘉宾邀请、会议服务、后勤保障、宣传推广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2.对经区政府认定的重大活动,对单次活动实际支付的场地租赁、场地搭建、嘉宾邀请、会议服务、后勤保障、宣传推广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发布光明区科技创新领域留学人员创业园2025年第四季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租金补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对光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在孵企业,给予最高1000平方米、最长3年租金补贴。企业入驻第一年,租金全免(由区科技主管部门与园区共建方各补贴50%);入驻第二年及第三年,租金3折(由区科技主管部门与园区共建方各补贴35%,企业自行缴纳30%)。
荣誉类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做好光明区第二十二届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办单位要有策划、执行大型活动的经验及实力,活动方案完整、活动预算合理、活动内容具有创意、活动主题与文化产业相关。 (二)申办单位应紧扣文博会促成文化产品和项目交易的核心功能,围绕自身业务特点精心策划系列展示交易活动。活动应兼具专业性和创新性,能够起到促进产业发展、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的作用,且便于组织实施。 (三)活动举办时间应在第二十二届文博会活动时间内。
其他类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延长光明区2026年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需求征集时间的通知
聚焦人工智能赋能行业应用关键环节,针对当前各个行业发展的难点与痛点问题,围绕制造、科研、医疗、交通、教育、金融、文旅、农业、住建、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征集一批创新程度高、应用价值大、示范效应强、市场前景好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需求。 (一)制造领域。面向智能制造、自动化生产线、工业大数据等方向应用场景。 (二)科研领域。面向科学计算模型、实验设计、数据解析、智能实验室等方向应用场景。 (三)医疗领域。面向医学影像诊断、辅助医疗决策、远程医疗服务等方向应用场景。 (四)交通领域。面向智能交通管理、自动驾驶、交通数据分析等方向应用场景。 (五)教育领域。面向个性化学习、智能教学辅助、在线教育等方向应用场景。 (六)金融领域。面向智能风控、智能投顾、金融欺诈检测等方向应用场景。 (七)文旅领域。面向智慧旅游、文化遗产保护、虚拟旅游体验等方向应用场景。 (八)农业领域。面向智慧农业、精准种植、农产品溯源等方向应用场景。 (九)住建领域。面向智慧建筑、智能物业管理、城市空间规划等方向应用场景。 (十)城市治理。面向智慧城市、公共安全监控、环境监测等方向应用场景。 (十一)其他领域。不限于以上重点领域,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在其它各领域的应用场景均在本次征集范围内。鼓励创新性强、市场前景广阔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的申报,以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更多领域的应用和发展。
资金类
光明区2025年度“青苗育才”实习补助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2025年度博士生求职面试补贴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2025年度高校人才服务站运营补贴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网络申报时间:2026年3月1日9:00至2026年3月31日18:00】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2025年再创业支持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2025年度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荣誉类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6年“飞享光明科学城”低空飞行券发放活动企业报名的通知
(一)在光明区实际经营、具有相应资质(其自身或关联母公司、控股母公司具备相应资质的,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二)合法经营且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接受规则并支持核销低空飞行券相应的支付方式,商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优惠让利方案,同时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 (四)商家可通过线下渠道报名参加活动,参与商家须在活动开始前开通低空飞行券核销功能。 (五)因在此前补贴活动中套取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不得参与本轮活动;涉嫌相关违法违规且仍在被调查中的,暂停本次活动报名资格。
荣誉类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辖区企业、学校及科研机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需求征集的通知
聚焦人工智能赋能行业应用关键环节,针对当前各个行业发展的难点与痛点问题,围绕制造、科研、医疗、交通、教育、金融、文旅、农业、住建、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征集一批创新程度高、应用价值大、示范效应强、市场前景好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需求。
资金类
【申报时间:2026年3月9日9:00至2026年3月20日18:00】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2025年度科研仪器共享使用补贴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其他类
光明区商务局关于征集2026年度参加展会情况的公告
展会要求 (一)2026年1月至12月期间在境内外举办的展会。 (二)展会类型须为专业展会项目(专业展会项目指在固定或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日期和期限内,由主办者组织、若干参展商参与,展出内容限制在一个或少数几个相邻的行业,展出者和参观者为专业人士,通过展示促进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推广、技术交流的社会活动;展销会、展中展除外)。
资金类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2025年光明科学城引才奖励项目”中介机构申请的通知
引才中介机构每引进1名成功申报者,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
其他类
关于开展光明区第二十二届文博会分会场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办主体为企业的,主营业务应属于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明确的文化产业经营范围,在所属行业具有较强示范性和带动性;申办主体为产业园区的,应是经市、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集聚度高。 (二)申办主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产权明晰。展场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主体设施已完工验收,符合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等方面有关规定。配套设施和展馆标识导向系统完善,整体环境优美,周边交通便利。 (三)申办主体有明确的经营或管理机构,管理规范,守法经营。经营管理团队有大型展会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能力、经验,有相对固定的境内外客户资源和成熟的销售渠道盈利预期良好。 (四)申办主体应紧扣文博会促成文化产品和项目交易的核心功能,根据当届文博会总体要求,围绕自身业务特点精心策划系列展示交易活动。 (五)申办主体策划的文博会活动应兼具专业性和创新性,能够起到促进产业发展、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的作用,且便于组织实施。 (六)现场考察阶段,申办主体已基本完成招商招展工作。 (七)申办主体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科学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人身安全、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等各方面安全保障工作。安全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不具备相应安全保障能力的申办主体,驳回其申请。
资金类
关于发布《光明区2025年第二批支持创新医疗器械产业化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支持标准: 1.对新获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业化项目,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本条所指实际投入研发费用为自主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检验场地和硬件改造费用、临床研究和试验费用、体系认证费用、产品试验和检测费用、产品注册和认证费用、其他相关费用等,不含人力资源费。 2.上述资助单个企业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支持方式:事后资助,属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在光明区经发资金中列支,有额度限制,受区经发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资金类
【光明区2026年国债支持设备更新申报通知】
支持方向和标准较去年新增:钢铁产品深加工(不含冶炼、轧制)、有色(不含电解铝)。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2025年第四季度租金补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支持标准:对光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在孵企业,给予最高1000平方米、最长3年租金补贴。企业入驻第一年,租金全免(由区科技主管部门与园区共建方各补贴50%);入驻第二年及第三年,租金3折(由区科技主管部门与园区共建方各补贴35%,企业自行缴纳30%)。
资金类
关于申报深圳市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6年年度项目的通知
申报要求 (一)突出重点、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和彰显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现代文明之城建设,积极探索光明打造“高质量高颜值”深圳北部文化高地要求的新思路、新对策、新举措,突出重点,服务大局,精心策划提升深圳及光明影响力、增强文化软实力的打基础、利长远、谋发展的优质项目,按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多做文化惠民、文化利民、文化便民的实事,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勤俭节约、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深圳市、光明区财政有关规定,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务必实事求是,按照区财政资金管理和《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实施细则》(附件2)等有关规定,确保所编预算切合实际、计划周详,反复核对无误后方正式提交。 (三)有序申报、严格审核。按照《深圳市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6年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周密做好策划,加强项目的预见性和计划性,严格规范申报。 资金办将在申报期内,按《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指南》(附件1)及《申报工作相关操作指引及注意事项》(附件7)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全的,申报主体在收到通知后5个自然日内按要求重新提交材料;超过申报期未补充提交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资金类
【第二批】光明区2025年生物医药药品注册许可及产业化项目申报
为支持企业加快转化进程,促进一批具有技术突破性、全局带动性和重大引领性作用的成果落地,对取得药品生产批件的,按照新药、仿制药、进口注册药三个类别单项予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获得药品生产批件且在区内产业化的企业,按项目实际投资的2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五)药品注册证书需为首次取得(含新迁入)。 (六)药品注册许可资助项目:申报单位在2023年4月6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取得新药、仿制药、进口注册药的药品注册证书。 (七)药品产业化资助项目:申报单位在2023年4月6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取得新药、仿制药、进口注册药的药品注册证书,并在区内产业化。
荣誉类
关于开展2026年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的通知
资金类
光明区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电子信息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申报
相关材料须检查复核,并于2026年1月21日16:00前,将项目情况表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的Excel版、资金申请报告盖章扫描版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命名方式为“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gxjlch@szgm.gov.cn,并抄送:573777943@qq.com
资金类
光明区2025年软件信息和互联网企业年度业务规模体量达标项目政策申请指南
2025年内,年度销售额或营业额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分别按照最高给予2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备注:营业额指服务业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所取得的实际收入(含增值税)。
荣誉类
关于开展光明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征集工作的通知
重点面向光明区重点工业企业、近三年有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已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实际完成500万以上技术改造投资的企业)等。 (一)多渠道发布征集,引导企业应填尽填,企业应真实、准确、完整填报相关信息。 (二)请各企业将填写的《征集表》(模板见附件)盖章扫描PDF文件及可编辑的Excel版文件,于1月12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发至邮箱:gxjlch@szgm.gov.cn。 (三)通知及附件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KoVcszwAYH1w6Kbiv7h4w?pwd=btdy 提取码: btdy
资金类
(十一)支持全民生态环境教育能力项目Ⅱ、项目类别二:市级专项资金支持的绿色创建项目申报-光明区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光明区重点领域工程师继续教育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光明区科研机构组织工程师到外地交流学习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光明区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培训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光明区大科学装置建设运维人才高级职称培训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专精特新认定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生物医药产业空间建设专业化配套设施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生物医药创新团队落户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荣誉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认定申报指南的通知20241031
(无描述)
荣誉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业园认定、企业认定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高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合成生物专业资质认证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合成生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不定期开展】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创业资助项目操作指南》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不定期开展项目受理】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创业资助项目操作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其他类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此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单位经营情况、相关财务状况、相关政策情况等。本次调查工作从2025年11月启动,预计2025年12月结束。
资金类
【11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光明区绿色生态发展支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2025年软件信息和互联网企业产业用房项目申报指南
1.入驻人工智能、软件特色产业园区或其他特色产业园区的,按照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租金的50%,给予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补贴。 2.入驻一般产业园区,按照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租金的50%,给予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补贴。
资金类
(一)支持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升级项目申报-光明区
(无描述)
资金类
(二)支持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提升项目Ⅰ、项目类别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申报-光明区
(无描述)
资金类
(二)支持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提升项目Ⅱ、项目类别二:主动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项目申报-光明区
(无描述)
资金类
(三)支持提升“小废水”监管项目申报-光明区
(无描述)
资金类
(四)支持环境安全标准化建设项目申报-光明区
(无描述)
资金类
(五)支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项目申报-光明区
(无描述)
资金类
(七)支持近零碳排放项目建设项目申报-光明区
(无描述)
资金类
(八)支持生态环境技术发展项目申报-光明区
(无描述)
资金类
(九)支持工业园区打造“绿岛”项目申报-光明区
(无描述)
资金类
(十)支持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申报-光明区
(无描述)
资金类
(十一)支持全民生态环境教育能力项目Ⅰ、项目类别一: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光明区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2025年度鲲鹏青年项目支持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受理光明区品牌酒店建设支持项目申请的通知
(一)申报主体为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申报主体为区内按照五星级旅游饭店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23))建设并开业运营的酒店,开业时间以申报主体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后首次开具住宿费项目发票的时间为准。 (三)申报主体未享受《光明区关于支持文化及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第十七条“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奖励”。 (四)申报主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不存在光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其他类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高层次人才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
配租对象及申请条件 本批次住房配租对象为持有才享光明“人才码”的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院士及国际大奖得主不受该条件限制);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 (三)申请人持有才享光明“人才码”; (四)申请人在光明区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金类
光明区2025年企业技术改造资助项目申报指南20251114
(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1.支持对象:光明区开展技术改造的制造业企业。 2.支持方式:此项目采用事后资助方式。 3.支持标准: (1)对制造业企业2024年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及以下部分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奖励,年度最高奖励1000万元;超出1亿元部分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年度最高奖励3000万元。 (2)本项目资助金额以申报企业年度总投资额计算,与贷款租赁贴息项目叠加享受,单家企业年度累计最高奖励4000万元。 (3)单个技术改造项目上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金额应达到100万元以上,同一企业有多个符合申报条件项目的可合并申报。 (二)技术改造贷款租赁贴息项目 1.支持对象:通过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制造业企业。 2.支持方式:此项目采用事后资助方式。 3.支持标准: 对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银行贷款利息和设备融资租赁利息的50%,给予最高100 万元补贴,单个项目最多连续补贴3年。 申请贷款租赁贴息的项目,应当与企业申报的技术改造项目互相对应,叠加申报,并仅限以融资租赁方式购置新设备的直接租赁业务模式(不含售后回租)。同一笔银行贷款或设备租赁费用只能享受一次贴息。 以上两类资助项目的具体受资助比例和额度,根据当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数量情况确定。
资金类
关于开展2025年光明区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产业“零租孵化器”认定申报的通知
零租孵化器原则上以人工智能、软件信息等产业为主导产业方向。
其他类
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广东省首批数据企业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
请我区符合基本条件(见附件1)的数据资源企业、数据技术企业、数据服务企业、数据应用企业、数据安全企业、数据基础设施企业等6类企业,于11月30日前,通过“粤商通”数据企业入库申报入口填写申报信息采集表(附件2),按照系统操作指引(附件3)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通过填报系统提交入库申请。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我局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88215837)
资金类
2025年度光明科学城博士后站点资助办事指南
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对落户光明科学城的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及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给予50万元的站点资助;对落户光明科学城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25万元的站点资助。资助名额实行总量控制。 三、申报条件 1.自开放受理之日起前3年信用记录良好,申报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中。 2.自开放受理之日起前3年,申报单位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且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设站单位为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4.符合国家规定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的基本条件,有能力并按计划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 5.至少有1名博士后在站从事科研工作半年以上。 6.已获得深圳市原博士后站点设站单位资助。
资金类
2025年度光明科学城出站博士后生活资助办事指南
二、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经单位自主推荐,对出站后继续留在原博士后站点设站单位全职工作的博士后给予为期3年、每年10万元的出站生活资助,推荐名额实行总量控制。 三、申报条件 1.2022年6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出站,工作期满考核合格,经全国博管办、广东省、深圳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出站的博士后。 2.已申请深圳市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或出站留(来)深生活补助,并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 3.出站后继续在原博士后站点设站单位全职工作,承担在站期间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并与该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原博士后站点继续工作满6个月、18个月、30个月后可对应申请第一期生活补助、第二期生活补助、第三期生活补助,三期补助需在连续年份申请(第三期申请时间截至2029年11月),且续发申请时仍在该单位工作。 4.上述博士后站点设站单位为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资助标准(含税) 1.承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给予最高为期5年、每年20万元的生活资助。 2.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给予最高为期5年、每年20万元的生活资助。 3.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给予最高为期3年、每年20万元的生活资助。 4.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负责人,给予最高为期4年、每年15万元的生活资助。 5.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给予最高为期3年、每年8万元的生活资助。 6.新引进的曾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的负责人,在支持期结束后来光明区从事基础前沿交叉领域的研究,经重点科研机构自主推荐,给予最高为期5年、每年10万元的生活资助。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学术研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请人在国内参加与自身工作内容相关的国家级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会议,属非财政资金支持的,给予人才每人次5000元研修补贴;在国外参加与自身工作内容相关的国际学术会议,属非财政资金支持的,给予人才每人次1万元研修补贴,名额实行总量控制。在政策执行期内,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度可获得补贴累计不超过1万元。
资金类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5年光明区特色产业园(创建类)申报的通知
(一)园区建筑面积原则上应不低于4万平方米。其中,低空经济特色产业园区建筑面积应不低于3万平方米; (二)园区产业定位清晰,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并按照产业规划方向打造; (三)园区有完善的水、电、气、网等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节能、环保等符合相关规定且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可提供适合企业发展的工作环境、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 (四)园区具有运营主体,且运营主体在光明区实际经营; (五)园区未纳入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年度实施计划或五年专项规划。通过租赁或受托管理方式取得园区管理权限的运营主体,应与园区产权主体签订5年以上租赁合同,且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改变园区使用功能; (六)园区可用于招商引资的建筑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3万平方米。其中,以低空经济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可用于招商面积应不少于2万平方米。
其他类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光明区企事业单位保障性租赁住房申报系统升级上线的通告
(一)已入库的企事业单位:可继续使用原账号登录新系统(首次登录时将提示修改密码),登录后可正常办理各项业务,无需重新申请入库。 (二)正在申请入库的企事业单位:请在11月12日前完成入库申请,未按时完成的需转到新系统办理。 (三)新申请的企事业单位:请通过新系统完成账号注册、申报入库及后续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操作。
荣誉类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资格 (一)申报企业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有效期内的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2022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本次复核。 (三)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四)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基本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2025年第三季度租金补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对入驻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的港澳科技萌芽团队,给予最高100平方米、最长2年免租优惠(由区科技主管部门与园区共建方各补贴50%);对入驻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的港澳科技型企业,给予最高1000平方米、最长3年免租优惠(由区科技主管部门与园区共建方各补贴50%);满足港澳科技型企业要求且通过专家评审的萌芽团队,可参照港澳科技型企业租金补贴标准执行。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2025年第三季度租金补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对光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在孵企业,给予最高1000平方米、最长3年租金补贴。企业入驻第一年,租金全免(由区科技主管部门与园区共建方各补贴50%);入驻第二年及第三年,租金3折(由区科技主管部门与园区共建方各补贴35%,企业自行缴纳30%)。
其他类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光明区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第一批】光明区2025年生物医药药品注册许可及产业化项目申报
为支持企业加快转化进程,促进一批具有技术突破性、全局带动性和重大引领性作用的成果落地,对取得药品生产批件的,按照新药、仿制药、进口注册药三个类别单项予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获得药品生产批件且在区内产业化的企业,按项目实际投资的2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五)药品注册证书需为首次取得(含新迁入)。 (六)药品注册许可资助项目:申报单位在2023年4月6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取得新药、仿制药、进口注册药的药品注册证书。 (七)药品产业化资助项目:申报单位在2023年4月6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取得新药、仿制药、进口注册药的药品注册证书,并在区内产业化。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延期受理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2024年度研发投入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对合成生物企业按每年度研发费用总额的2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所获资助最高100万元出发资助期最长三年.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科普基地认定配套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2025年科技保险费用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商务局关于发布2022-2024年光明区新租赁优质企业租赁补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第一批2025年9月30日截止】光明区2025年度大学生创业经营补助申报指南
(无描述)
其他类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光明区公共实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光明区2025年度海外人才工作站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2025年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高成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关于发布《光明科学城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4-2025年度支持事项(租金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申报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并在光明区独立核算。 2.申报单位遵纪守法,近三年无犯罪记录、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或行业纪律处分记录; 3.申报单位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4.申报单位在光明区租赁200平方米以上办公场所。 (二)申报《若干措施》第四条、第五条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符合《若干措施》第四条条件入驻光明区法务重点楼宇的,按照提出申请的上年度支付上述办公场所租金的50%给予房租补贴,每年不超过300万元。 2.申报单位符合执业律师人数20人以上且年营业收入2000 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或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租用光明区其他办公场所的,按其提出申请的上年度支付光明区其他办公场所租金的30%给予房租补贴,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其他类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光明区特色产业园(创建类)申报的通知
产业园区原则上需以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超高清视频显示、高性能材料、智能传感器、高端装备与仪器(工业母机、激光增材制造)、网络与通信、智能终端、机器人、现代时尚、数字创意、海洋产业等产业集群为主导产业方向。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研发投入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2023年度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2024年园区组建服务专班项目申请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支持创新医疗器械产业化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荣誉类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关于开展第十批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初审工作的通知
(无描述)
其他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光明区2025年科技保险险种备案工作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2024年度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配套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2024年度省、市级创新平台配套资助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2023年科学技术获奖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关于二次受理《光明区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促进优质项目落地的若干措施》-高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关于二次受理《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材料产业良好氛围打造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关于二次受理《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材料产业强化科研支撑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关于二次受理《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材料产业前沿技术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关于二次受理《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材料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关于二次受理《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材料产业定向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关于二次受理《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材料产业新型显示材料测试验证线项目申报
(无描述)
资金类
关于二次受理《光明区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促进优质项目落地的若干措施》-存量优质企业租赁补贴项目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关于二次受理《光明区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促进优质项目落地的若干措施》-园区建设集体食堂项目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关于二次受理《光明区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促进优质项目落地的若干措施》-数字化特色园区项目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关于二次受理《光明区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促进优质项目落地的若干措施》-园区辅助性配套设施项目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关于二次受理《光明区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促进优质项目落地的若干措施》-园区功能性综合提升项目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关于二次受理《光明区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促进优质项目落地的若干措施》-定制型厂房建设项目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关于二次受理《光明区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促进优质项目落地的若干措施》-特色产业园建设项目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申报指南)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项目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申报指南) 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项目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申报指南)企业标准“领跑者”资助项目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申报指南)深圳市研发与标准化同步试点企业、深圳标准创新基地资助项目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申报指南)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奖励项目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申报指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奖励项目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 (申报指南)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项目配套资助项目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申报指南)在深圳市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或学术研讨会及国内重大标准活动项目配套资助项目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申报指南)承担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构工作项目配套资助项目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关于开展2025年质量标准领域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2024年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研发投入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2025年第二季度租金补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支持2021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第四、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项目(第三批)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关于开展2025年光明区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2025年度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认定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计划国内外高水平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资助项目(创赛获奖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一)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突破核心技术资助项目
(无描述)
资金类
(二)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科技成果转化资助项目
(无描述)
资金类
(三)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重大项目建设资助项目
(无描述)
资金类
(四)光明区新型储能产业专业园区、楼宇及氢能产业园区认定项目
(无描述)
资金类
(五)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大科学装置集聚区建设储能示范资助项目
(无描述)
资金类
(六)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打造储能标杆项目资助项目
(无描述)
资金类
(七)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新能源汽车移动储能应用资助项目
(无描述)
资金类
(八)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接入虚拟电厂资助项目
(无描述)
资金类
(九)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氢能示范应用资助项目
(无描述)
资金类
(十)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企业拓宽海外市场资助项目
(无描述)
资金类
(十一)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标准制定资助项目
(无描述)
资金类
(十二)光明区2024年新型储能产业科技贷款、科技保险资助项目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2024年启动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2023年启动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2022年启动资助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2024年 启动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2023年启动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2022年启动资助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关于开展光明区2025年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考核工作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设备数字化联网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关于受理《光明区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促进优质项目落地的若干措施》项目申请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2024年光明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科技创新产业园2023年度租金补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司法局关于发布《光明科学城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4-2025年度支持事项申报指南(第二批)》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关于受理《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项目申请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光明区旧工业区综合提升实施管理办法》项目申请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和认定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2025年第二季度租金补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关于受理2023-2024年光明区新增销售公司支持项目申请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关于受理2023-2024年光明区新增入库支持项目申请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关于受理2024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公用型保税仓库建设奖励项目申请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关于受理2024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项目申请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关于受理2024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高级认证奖励项目申请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光明区2024年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关于受理光明区2024年度智能传感器产业建设MEMS先进封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等十个政策申报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关于申报深圳市光明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度临时项目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2024年度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用房租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光明区2023年度智能传感器产业建设MEMS先进封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等六个政策申报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2024年光明科学城引才奖励项目”引才中介机构申请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2025年第一季度租金补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关于受理2024年光明区品牌连锁企业完善网点支持项目申请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关于发布《2024年光明区鼓励参与经贸会展交流活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励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免审即享】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2024年度技术交易收入额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2024年度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2024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光明区2024年度众创空间认定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关于受理2024年光明区开展促消费活动支持项目申请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园区辅助性配套设施项目申请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园区建设集体食堂项目申请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园区组建服务专班项目申请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数字化特色园区项目申请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特色产业园建设项目申请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网络升级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光明区特色产业园(认定类)申报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数字化平台和软件应用项目申报指南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发布光明区2025年科技金融专项资助申报指南(金融机构与专业人才部分)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2024年第四季度租金补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无描述)
资金类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2024年光明科学城引才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无描述)